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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流系统规程
对蓄电池应作如下检查:
a) 蓄电池室温度应符合规定,门窗完好,透风及照明良好。
b) 室内应清洁,采热系统无漏水、漏汽现象。
c) 电解液应透明,无沉淀物,液面高度正常,无渗漏。
d) 蓄电池的电压、比重、液温符合规程规定,各连接螺栓无腐蚀、发热现象。
e) 极板颜色正常(正极板为深褐色,负极板为深灰色)无弯屈变形、短路现象。
f) 电解槽应清洁,无漏液现象。
g) 防酸防爆帽完整,无松动,注液栓无松动、脱落现象。
正常运行时,每班应对直流母线及其配电装置进行两次巡视检查:
a) 直流母线电压应在规定范围内,否则应调整浮充装置输出;
b) 直流母线尽缘良好,无接地现象,各表计及信号灯指示正确,闪光装置动作正常;
c) 蓄电池的浮充电流符合规程规定;
d) 浮充装置运行正常,各部件无过热、无杂音及强烈振动现象;
e) 充、放电滑杆位置正确,调节器各部件接触良好;
f) 备用硅处于良好备用状态;
g) 按有关条款规定检查母线、开关、刀闸及电缆各部正常。
正常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应保持在228V,答应在223~233V之间变化。
2 每瓶蓄电池应保持在2.15V,答应在2.1~2.2V之间变化。
3 正常向蓄电池组进行浮充的电流为0.85A。
4 浮充装置不答应过负荷运行。
5 电解液的比重,正常为1.2~1.21,当比重高于1.21时,应加蒸馏水,比重小于1.2时,则补加不同比重的稀硫酸溶液。
6 蓄电池电解液的温度不得低于10℃,不得高于35℃。
7 蓄电池室内温度冬季不应低于10℃,夏季不得高于30℃,一般以15℃为宜。